移台港人碎碎唸 萬惡之源

【在台港人碎碎念】每月$6334夠使?財務自由要花幾多錢?

很多人都會說,台灣的人工很低,甚至有說法是香港賺多少,台灣也賺多少,只是要收台幣。有香港朋友說要在台灣財務自由實在很難,不過換過角度分析,如果可以透過被動收入,賺到生活開支的話,某程度上亦算是「財務自由」。不過,這樣要花多少錢?

生活開支多少?這個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個數字,先參看主計總處《108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》,結果顯示,2019年台灣每人的平均收入為44.23萬元(新台幣・下同,約12.29萬港元),可支配的收入則為35.09萬元(約9.75萬港元),每人平均消費則為27.45萬元(約7.63萬港元),每人儲蓄則有7.63萬元(約2.12萬港元)。

消費部份平均每月花費2.28萬元(約6,334港元),主計總處已經計算食、衣、住、行、醫療保健、通訊、休閒與文化、教育、餐廳及旅館等各類消費,在中南部縣市可能夠用,在北部居住,2.28萬元交了房租,剩下的錢可能未必夠用。

那麼逆向思考一下,拿每月生活費3萬元(約8,330港元),一年的生活費則是36萬元(約9.99萬港元)。如果依靠收股息的話,平均5%股息回報計算,本金(股票價值)則要720萬元(約199萬港元)。

當然,投資有風險,沒有保證的回報,而且亦不適宜只投資在一種產品,而且這個計算仍未包括政府收的股息稅及突然出現急需用錢的情況,所以,要達到這種狹義「財務自由」,也計要更精密的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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